自上任以来,美国总统拜登一直将建立本土电动汽车供应链设定为美国绿色工业战略的支柱之一,并将其与美国的脱碳进程和减排目标紧密相连。
去年八月签署通过的《通胀削减法案》(IRA),作为美国有史以来对清洁能源和气候行动的最大一笔投资,延续了拜登政府对于恢复和打造本土电动汽车供应链的关切。其中最一个最重要的内容就是,新购置电动车将最多可获7500 美元/辆税收抵免,但法案同时对抵免额度附加了最终组装地、关键矿物产地、电池组件产地等要求。
今年3月31日,美国财政部和国税局发布《通胀削减法案》有关电池关键矿产、电池组件税收抵免要求相关的拟议细则。整体框架和比例的数字跟此前的法案一致,主要增加了关键名词定义和关键比例计算的相关细节,拟议版本 4月18日开始生效。
《通胀削减法案》通过后一年多的时间里,北美电动汽车和电池供应链已获得超过1000亿美元的投资承诺,但对于“受关注外国实体”(Foreign Entity of Concern,FEOC)判定标准的界定成为了相关投资实施的阻碍。
当地时间12月1日,美国能源部 (DOE) 发布了拟议指南,澄清了《两党基础设施法》(BIL) 中“受关注外国实体”(FEOC) 的定义。
同一天,美国财政部和国税局发布了有关遵守与《通胀削减法案》第30D条清洁车辆税收抵免相关的 FEOC 禁令的相关指南。今后,在电池供应链涉及相关外国实体时,美国能源部将根据BIL第40207条电池补助和IRA的30D条清洁车辆税收抵免授权,实施对电池材料加工和制造的补贴计划,并设定相应的限制。
根据美国财政部公布的信息,为加强美国供应链的安全,从2024年开始,符合减免条件的电动车辆不得包含任何由“受关注的外国实体(FEOC)”制造或组装的电池组件,并且从 2025年开始,符合减免条件的电动车辆不得包含任何由 FEOC提取、加工或回收的关键矿物。
美国“政治新闻网”欧洲版12月1日的报道认为,美国政府这一最新“打压中国”的行为可能会使拜登自身发展电动汽车行业的野心面临风险,因为新规可能会使有资格获得税收减免的电动汽车数量减少,减缓美国汽车行业从化石燃料向新能源的过渡。
美国公布电动车税收抵免细则对出口企业有哪些影响?中国企业又应该如何拆招破局?
01 新规公布,意在推动锂电产业链本土化
近几年, “受关注外国实体”已成为美国政府处理与能源和高科技供应链政策事务的热词。它连续出现在美国最近的几项法律中,包括《基础设施投资和就业法案》、《通胀削减法案》以及《芯片和科学法案》。
《通胀削减法案》从2022年8月的第一版文件开始,就引入了“受关注外国实体(FEOC)”的概念,与该法案第 30D 条清洁车辆税收抵免最相关的类别涉及“由属于所涵盖国家的外国政府拥有、控制或管辖或指示的外国实体”。
12月1日,美国能源部发布关于“受关注外国实体(FEOC)”的解释文件。本次解释旨在落实此前《通胀削减法案》的相关要求。文件中提到,如果某实体被中国、俄罗斯、朝鲜、伊朗(后称“四国”)所有、控制或受其管辖,则该实体被认定为 FEOC;从 2024 年开始,美国市场符合税收抵免的电动车不得包含任何由 FEOC 制造或组装的电池组件;从 2025 年开始,符合税收抵免的电动车不得包含任何由 FEOC 提取、加工或回收的关键矿物。
美国能源部对 FEOC 的认定做出了详细解释。受管辖指:1)在上述四国注册成立,或主要营业地在上述四国;2)在上述四国从事关键矿物的提取、加工或回收,组件的制造或组装,或材料的加工。
拥有、控制或受指示指:1)由另一敏感实体(包括上述四国政府)直接或间接持有 25%董事会席位、投票权或股权;2)与另一敏感实体签订许可或其他合同,使其有权对关键矿物、电池组件、材料的生产行使有效控制权(包括提取、加工、回收、制造或组装)。
法新社称,发布上述指南之际,华盛顿正在努力减少其电动汽车行业对中国的依赖。纽约时报则指出,拜登政府正试图利用数十亿美元的联邦资金来改变中国主导电动汽车产业的现状,并创建美国电动汽车供应链。这些规则在限制中国企业在供应符合联邦税收抵免资格的电动汽车方面可以发挥的作用,同时还将阻止那些寻求联邦资金在美国建设电池工厂的公司从FEOC采购原材料。
02 空间仍存,国内锂电企业如何破局?
无论是此前的《通胀削减法案》还是本次公布的 FEOC 细则,都体现出美国在新能源汽车关键原材料生产和制造领域的本土化要求。
从短期来看,2024年开始执行FEOC细则后,国内出口美国的电池组件(电池、隔膜、电解液)会被认定为FEOC实体,进而使得配套车型无法获得税收抵免;2025 年开始,中国生产的关键矿物出口美国应用到电动车上将受政策影响无法获取补贴。
但中长期来看,根据FEOC 的认定规则,中国锂电企业仍可通过一系列方式规避 FEOC 限制。
《华尔街日报》认为,拜登政府正在努力推动美国电动车行业摆脱对中国的依赖,但似乎也为美企与中国伙伴的合作保留一些空间。福克斯商业频道则表示,新规对FEOC的定义仍然为中国企业打开了大门,可以通过间接方式进入美国。此外,美国财政部上周五制定了一项新的多年期豁免,称“不可追踪的电池材料(及相关组成材料)可能被排除在电池是否符合 FEOC 的判定之外。
具体来看,东吴证券研究所指出,根据新规,民企海外子公司不被视为 FEOC、仅国企控制比例超 25%的海外子公司受限:1)中国境内的子公司将被视为 FEOC;2)海外子公司若符合前文定义范围内的受中国政府“持有、控制、管辖范围内”,将被视为 FEOC;3)中国民营锂电企业设立海外全资子公司或通过技术授权出海,将不被视为 FEOC,不论产能在美或其余非敏感国家,但所用原材料需溯源。
因此,新规将利好锂电产业民营企业长期赴美建厂,中国企业在美份额提升确定性将得到加强。具体可以选择以下方式出海进入美国市场:
1)技术授权:国内锂电企业可以通技术授权等方式和海外公司合作,例如,福特汽车计划投资 20 亿美元在密歇根州建设产能 20GWh 的电池工厂,宁德时代提供技术授权。
2)合资公司:国内企业(包括国企与民企)与海外公司成立合资公司但中国政府直接和间接累计股权小于 25%,例如,亿纬锂能将与戴姆勒卡车、帕卡及康明斯成立美国合资公司,用于投资建设电池产能,亿纬锂能将持有合资公司 10%的股权,其余三家投资方各持股30%。
3)直接投资:国内非国企的锂电企业海外设立全资子公司不受限,例如,国轩高科将斥资 20 亿美元在伊利诺伊州新建电动汽车电池超级工厂。
03 自损八百,新规将削减拜登电动汽车雄心
让美国人驾驶电动汽车是美国总统拜登气候议程的一个关键支柱,而税收抵免则是他实现这一目标的最重要杠杆。新规的出台意在推动锂电产业链本土化,但这不仅使美国购买产自中国电池的电动汽车消费者受到冲击,也将给美国到2030 年电动汽车销量占比达50%的雄心蒙上阴影。
目前,中国在电动汽车和电池生产中占据主导地位,还加工了全球一半以上的锂、钴和石墨。根据彭博社统计数据,在锂电产业链关键原材料上,中国企业保持较大的供应链优势,其中,在正极、负极、隔膜、电解液和电芯环节,目前中国企业全球供应份额均超过 60%,在正极、负极和电芯环节份额甚至超 80%,处于优势地位,且彭博社预测该优势会持续到 2030 年。
英国《金融时报》2日援引国际能源律师事务所贝克博茨合伙人伊莱·欣克利的话称, “如果想在排除中国的情况下采购生产一辆电动车所需的全部零部件,不仅从逻辑上看极具挑战性,而且可能会让产品变得更昂贵。这是供应链的多年搭建所形成的结果。”
美国能源咨询公司Guidehouse Insights的分析师萨姆·阿布萨米德表示,明年新规生效后,许多现在有资格获得 7,500 美元全额税收抵免的电动汽车的税收抵免额将减少一半。对汽车制造商来说,按照《通胀削减法》的要求从美国或与美国有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获得大量关键矿产将会是一项十分困难的任务。因此,2024 年和 2025 年对于汽车制造商来说可能是满足税收抵免电池含量要求的艰难年份。
美国“政治”新闻网2日报道称,新规或使有资格获得税收减免的电动车数量减少。目前约有 22 款电动和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有资格获得税收抵免,不到市场上 100 多种车型的五分之一。
经过30天的公众评议期后,拟议的新规则将于2024年1月份成为最终版本。
图 | Unsplash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环球零碳(ID:carbon-done)” ,作者:Penn,编辑:小棠,原文标题“美公布电动车补贴细则,哪些企业受冲击,如何破局?” ,36氪出海经授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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